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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湿度试验箱校准规范

时间:2022-07-05 12:03:01 来源:本站 点击:120 次

检验项目 本部分的检验项目如下: ——温度偏差; ——温度波动度; ——温度均匀度; ——风速; ——温度变化速率; ——每 5min 温度平均变化速率; ——温度恢复时间; ——温度指示误差; GB/T 5170.2—2008 2 ——温度过冲量; ——温度过冲恢复时间; ——噪声。 5 检验用主要仪器及要求 5.1 温度测量仪器 采用由铂电阻、热电偶传感器及二次仪表组成的温度测量系统,其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(k=2) 不大于被检温度允许偏差的1/3。 铂电阻传感器应符合IEC 60751的等级A,热电偶传感器应符合GB/T 16839.1。 传感器在空气中的50%响应时间应在10s~40s之间,温度测量系统的响应时间应小于40s。 当测量温度变化速率时,温度测量系统的响应时间应小于5s。 5.2 风速测量仪器 采用各种风速仪,其感应量不大于0.05m/s。 5.3 噪声测量仪器 带A计权网络的声级计,其测量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(k=2)不大于1dB。 6 检验负载 按GB/T 5170.1-2008第7章的规定(或按有关标准的规定)。 7 检验条件 7.1 受检试验设备在检验时的气候条件、电源条件、用水条件和其他条件应符合 GB/T 5170.1-2008 第 4 章的规定。 7.2 受检试验设备的外观和安全要求应符合 GB/T 5170.1-2008 第 8 章的规定。 8 检验方法 8.1 测量点数量及位置 8.1.1 温度偏差、温度波动度、温度均匀度、温度指示误差、风速的测量点数量及位置 8.1.1.1 根据试验设备容积的大小,将工作空间分为上、中、下三层,中层通过工作空间几何中心点。 将一定数量的温度传感器布放在其中规定的位置上,传感器不应受冷热源的直接辐射。 8.1.1.2 测量点分别位于上、中、下三层。 8.1.1.3 温度测量点用英文字母 O、A、B、C、D、E、F、G、H、J、K、L、M、N、U 表示。 8.1.1.4 测量点 O 为设备工作空间的几何中心点,其它各测量点的位置与设备内壁的距离为工作室各 自边长的 1/10(遇有风道时,是指与送风口和回风口的距离),但最大距离不大于 500mm,最小距离不小 于 50mm。如果设备带有样品架或样品车时,下层测量点可布放在样品架或样品车上方 10mm 处。 8.1.1.5 风速测量点与温度测量点的数量与布放位置完全相同。 8.1.1.6 试验设备容积小于或等于 2m3 时,温度测量点为 9 个,布放位置如图 1 所示。 8.1.1.7 试验设备容积大于 2m3 时,温度测量点为 15 个,布放位置如图 2 所示。 8.1.1.8 当试验设备容积小于 0.05m3 或大于 50m3 时,可适当减少或增加测量点。 8.1.1.9 根据试验和检验的需要,可在试验设备工作空间增加对疑点的测量。 GB/T 5170.2—2008 3 8.1.2 温度变化速率、每 5min 温度平均变化速率、温度过冲量、温度过冲恢复时间的测量点位置 测量点规定为设备工作空间的几何中心点。 8.1.3 温度恢复时间的测量点位置 测量点规定为设备的控制点。 门 门 门 上层 中层 下层 图1 试验设备容积小于或等于 2m3 时温度测量点布放位置 门 门 门 上层 中层 下层 图2 试验设备容积大于 2m3 时温度测量点布放位置 8.2 检验步骤 8.2.1 温度偏差、温度波动度、温度均匀度、温度指示误差的检验步骤 8.2.1.1 选择检验的温度标称值 在试验设备温度可调范围内,一般选取GB/T 2423.1和GB/T 2423.2标准中规定的有代表性的温度标 称值。 低温:-65℃,-55℃,-40℃,-25℃,-10℃,-5℃等。 高温:+30℃,+40℃,+55℃,+70℃,+85℃,+100℃,+125℃,+155℃,+175℃,+200℃等。 根据试验和检验的需要,亦可选取其他温度标称值。 8.2.1.2 按规定位置安装温度测量传感器,把试验设备的温度控制器调节到所要求的标称温度上。 8.2.1.3 使试验设备降温或升温,自设备进入控温状态后稳定 30min(稳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2h),开 始记录各测量点的温度和设备指示温度,每隔 1min 记录一次,在 30min 内共记录 30 次。 注: 当设备控制器的温度示值达到设定值偏差带时起,可视为进入控温状态。 8.2.2 风速的检验步骤 8.2.2.1 本测量在空载和室温条件下进行。 8.2.2.2 将风速计的传感器置于各测量点,测量每点的风速,取其最大值作为该测量点的风速。 8.2.3 温度变化速率的检验步骤 8.2.3.1 把试验设备调节到要求温度上,自设备进入控温状态后稳定 30min。 8.2.3.2 把试验设备调节到另一要求温度上,记录测量点的温度从温度范围的 10%上升(下降)到 90 %所需的时间。 8.2.4 每 5min 温度平均变化速率的检验步骤 ·A B· ·D C· ·K L· ·N M· ·O ·A B· ·E ·D C· ·F ·J ·O G· ·H ·K L· ·U ·N M· GB/T 5170.2—2008 4 8.2.4.1 把试验设备调节到要求温度上,自设备进入控温状态后稳定 30min。 8.2.4.2 按要求的变化速率使试验设备升温或降温至另一要求温度,在升降温过程中,每 1min 测量一 次测量点的温度。 8.2.5 温度恢复时间的检验步骤 8.2.5.1 按规定位置安装温度测量传感器,将高温和低温设备的温度控制器分别调节到所要求的标称 温度上。 8.2.5.2 分别使设备升温和降温,自设备进入控温状态后稳定 30min 或按产品技术条件要求稳定相应 的时间,记录测量点的温度值。 8.2.5.3 将检验负载置入高温设备中,按产品技术条件要求或有关标准的规定选择相应的保持时间。 8.2.5.4 按有关标准规定选择相应的转换时间,然后将检验负载由高温设备转入低温设备,注意观察 和记录测量点的温度;再按相同的方法进行检验负载由低温设备向高温设备的相反转换,注意观察和记 录测量点的温度。 8.2.5.5 分别记录检验负载从高温(或低温)设备转换到低温(或高温)设备后至设备测量点温度恢复到 检验负载放入之前的温度状态所需要的最短时间。 8.2.6 温度过冲量的检验步骤 8.2.6.1 温度过冲量检验与温度偏差检验、温度变化速率检验、每 5min 温度平均变化速率检验同时进 行。 8.2.6.2 设备升温或降温过程中,测量和记录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外的最高或最低温度值。 8.2.7 温度过冲恢复时间的检验步骤 8.2.7.1 温度过冲恢复时间检验与温度过冲量检验同时进行。 8.2.7.2 当进行温度过冲量检验时,记录温度从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起至开始稳定在标称温度 允许偏差范围内时所需的时间,单位为 min。 8.3 数据修正 对所记录的全部测量数据,按测量系统的修正值进行修正。 8.4 计算方法 8.4.1 温度偏差的计算方法 对8.2.1.3记录的数据,按下式计算温度偏差: ΔTmax = Tmax −TN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 ΔTmin = Tmin −TN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 式中: ∆Tmax ——温度上偏差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∆Tmin ——温度下偏差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max ——各测量点在30min内的实测最高温度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min ——各测量点在30min内的实测最低温度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N ——标称温度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。 8.4.2 温度波动度的计算方法 对8.2.1.3记录的数据,按下式计算温度波动度: GB/T 5170.2—2008 5 ∆Tj = Tj max −Tj min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3) 式中: ∆Tj ——试验设备工作空间第j点温度波动度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j max ——试验设备工作空间第j点在30min内的实测最高温度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j min ——试验设备工作空间第j点在30min内的实测最低温度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。 取 ∆Tj 的最大值为设备的温度波动度。 8.4.3 温度均匀度的计算方法 对8.2.1.3条记录的数据,按下式计算温度均匀度: ( ) /30 30 1 max min ⎥ ⎦ ⎤ ⎢ ⎣ ⎡ ∆ = ∑ − j= Tu Tj Tj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4) 式中: ∆Tu ——温度均匀度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j max ——各测量点在第j次测量中的实测最高温度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j min ——各测量点在第j次测量中的实测最低温度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。 8.4.4 温度指示误差的计算方法 对8.2.1.3条记录的数据,按下式计算温度指示误差: ∑∑ × = = = N i M j O Tij M N T 1 1 1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5) ∑= = N j D Tj N T 1 1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6) ∆TD = TD −TO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7) 式中: M ——设备工作空间的测量点数; N ——测量次数; Tij ——设备工作空间第j点第i次的温度测量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j ——设备第j次指示温度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O ——设备工作空间全部测量点的温度测量平均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GB/T 5170.2—2008 6 TD ——设备指示温度的平均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∆TD ——温度指示误差,单位为摄氏度(℃)。 8.4.5 风速的计算方法 对8.2.2.2条记录的数据,按下式计算风速: v v n   n i i / 1 ∑= =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8) 式中: v ——试验设备工作空间内的风速,单位为米每秒m/s; i v ——各测量点的风速,单位为米每秒m/s; n ——测量点数。 8.4.6 温度变化速率的计算方法 对8.2.3.2记录的数据,按下式计算温度变化速率: t T T VT ( 2 − 1 )×80% =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9) 式中: VT ——温度变化速率,单位为摄氏度每分钟(℃/min); T2 ——最高规定温度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1 ——最低规定温度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 ——温度自规定温度范围的10%上升(下降)到90%的时间,单位为分钟(min)。 8.4.7 每 5min 温度平均变化速率的计算方法 对8.2.4.2记录的数据,按下式计算每5min温度平均变化速率: V T / 5 T = ∆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0) 式中: VT ——每5min温度平均变化速率,单位为摄氏度每分钟(℃/min); ∆T ——每5min的温度变化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。 注: 在两个规定温度之间测量每5min温度平均变化速率得到的多个值,可取其中的最小值与最大值的范围作为测 量结果。 8.4.8 温度恢复时间的计算方法 8.2.5.5记录的时间,即为设备在该检验温度下的温度恢复时间。 8.4.9 温度过冲量的计算方法 对8.2.6.2记录的数据,按下式计算温度过冲量: ΔTo =│T −TN │−│ΔT│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1) 式中: GB/T 5170.2—2008 7 ΔTo ——温度过冲量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 ——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外的实测最高或最低温度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TN ——标称温度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; ΔT ——标称温度允许偏差值,单位为摄氏度(℃)。 注: 当测量点的温度不能达到或没有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时,则不存在温度过冲,即没有温度过冲量。 8.4.10 温度过冲恢复时间的计算方法 8.2.7.2记录的时间,即为设备在该检验温度下的温度过冲恢复时间,单位为 min。 注: 只有存在温度过冲时,才有温度过冲恢复时间。 8.5 噪声测量方法 8.5.1 测量环境 a) 测量场地的地面(反射面)不能由于振动而辐射显著的声能。 b) 在测量点上,试验设备工作时测得的 A 计权声压级与背景噪声的 A 计权声压级之差应至少大 于 3dB,若小于 10dB 应按表 1 修正。 c) 户外测量时,风速应小于 6m/s(相当于四级风),并应使用风罩。 表1 背景噪声的修正 试验设备工作时测得的A计权声压级与背景噪声测得的A计 权声压级之差(dB) 背景噪声修正值(应减去的量) (dB) 3 3.0 4 2.0 5 2.0 6 1.0 7 1.0 8 1.0 9 0.5 10 0.5 >10 0 8.5.2 噪声的测量 8.5.2.1 测量点位置 测量点位于距离设备正面中轴线1m远(与设备正面垂直)、距离地面高度为设备高度1/2处,但距 离地面最大高度不大于1.5m,最小高度不小于1m。 8.5.2.2 测量 a) 试验设备开机前,测量点的背景噪声的 A 计权声压级。 b) 在试验设备空载且辐射噪声最大的工作条件下正常稳定运行后,使用声级计的 A 计权网络测量 A 计权声压级,传声器应正对试验设备,使用声级计的“慢”时间计权特性进行测量,声压级 的读数为观察周期内的平均值(对偶然出现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不予考虑)。为避免测量时操作 者身体的反射影响,操作距离传声器应至少大于 0.5m; c) 记录测量的数值,按表 1 修正后,即为试验设备运行时噪声的 A 计权声压级。 9 数据处理结果与检验结果 9.1 数据处理结果 数据处理结果应符合GB/T 2423.1、GB/T 2423.2和GB/T 2423.22或有关标准、合同的要求。 GB/T 5170.2—2008 8 9.2 检验结果 9.2.1 当试验设备的个别测量点的检验结果不能满足技术指标的要求时,允许适当缩小试验设备的工 作空间或检验参数范围,在缩小后的工作空间或相应的参数范围内,应满足全部技术指标要求,检验结 果为限用,同时注明限用范围。 9.2.2 按 GB/T 5170.1-2008 第 10 章的规定出具检验报告。 10 检验周期 按GB/T 5170.1-2008第6章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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